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

来源: 时间:2018-04-04 09:13:04 责编: 人气:
一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xxx党支部委员会由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中共xx电力设计xx支部委员会委员xx名。
三、中共xxx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,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、推荐的基础上,经党支部支委会于xx年x月x日召开会议,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,讨论确定中共xxx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,报经党委同意后,将同意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,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。
四、选举实行差额选举,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。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,确定中共xxx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x名。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。
五、进行投票选举时,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有选举权的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,会议有效。收回的选举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举票,选举有效;多于发出的选举票,选举无效,应重新进行选举。
每张选举票,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,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。
候选人获得赞成的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,始得当选。
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,以得票多的当选。如果获得赞成票数相等且不能确定候选人谁当选时,应就获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,得赞成票数多的当选。
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。
六、对选举票上的候选人,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,也可以弃权。投赞成票的,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“○”;投不赞成票的,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“”;表示弃权的,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;如另选他人,在选票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,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“○”,没有在另选人上方空格内划“○”为无效;每张选举票,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,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。
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,填写选票时,符号要准确,笔迹要清楚。写票不符合规定的,或者所划的符号不清楚、无法辩认的,视为废票。
七、本次大会选举设监票人 1名,计票人 2人。监票人、计票人由支委会提名,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党员举手表决通过。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党员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。监票人在党支部的领导下,对发票、投票、计票工作进行监督。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。
八、会场设投票箱一个。投票时,首先请监票人、计票人投票,随后其他党员按顺序依次投票。
九、投票结束后,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举票统计收回的票数,由监票人将统计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,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。
十、计票完毕,监票人按候选人的姓氏笔划顺序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,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划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。
十一、选举过程中,如遇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,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。
十二、选举结果报党委批准。
十三、本选举办法经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。